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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标准号:DB36/ 110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6/ 1102-2019
发布时间:2019-07-17
实施时间:2019-09-01
首发日期:
起草人:
标准分类: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液态废物、污水
提出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的单个处理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足根、张萌、吴俊伟、夏训峰、张振欣、曾铎、计海鹰、万禀颢、熊名日、周慜、姚娜、冯兵、李铭书、刘慧丽、张慧敏、陈美芬、熊昌宇。
标准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2
4 一般要求 2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
6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3
7 标准实施与监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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