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1984-2008
发布时间:1989-12-29
实施时间:2009-12-01
首发日期:1989-12-29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邓九兰、岳涛、汪彤、刘利民、常虹、张志航、齐书芳、淡默、路念明、王小庆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ICS分类:危险品防护
提出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氯气在生产、充装、使用、贮存、运输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氯气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本标准所指氯气系液氯或气态氯。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1984-1989《氯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11984-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遵守的防火和卫生相关标准(1989年版的4.2、4.3,本版的3.3、3.4); ———增加了氯气生产企业应遵守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见3.5);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配备的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1989年版的4.6,本版的3.8); ———增加了氯气单位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仪(见3.10); ———增加了氯气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见3.17); ———增加了对三氯化氮指标的要求(见4.6); ———增加了液氯气瓶及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充装安全(见5.2); ———增加了充装量为100kg的气瓶的有关安全要求(见6.1.3、6.1.4、8.1.3、8.1.13); ———修改了气瓶加热水温的指标(1989年版的6.1.10,本版的6.1.5);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使用安全(见6.2); ———增加了液氯贮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见7.2.4);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见8.2); ———删除了预防泄漏和抢救的相关内容(1989年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九兰、岳涛、汪彤、刘利民、常虹、张志航、齐书芳、淡默、路念明、王小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984-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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