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interior fittings of passenger car
标准号:GB 1155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1552-2009
发布时间:2009-09-30
实施时间:2012-01-01
首发日期:1989-08-1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尹爽清、余忠皋、黄小枚、王捍华、童国胜、李韬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ICS分类:车身及车身附件
提出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乘员舱内部构件(内后视镜除外)、操纵件、顶盖或活动顶盖、座椅靠背和座椅后部零件在凸出物方面的要求,以及车窗、天窗和隔断系统的电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1 类汽车。
标准摘要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1552-1999《轿车内部凸出物》。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修改采用ECER21《关于机动车内部凸出物的认证统一规定》(修订本2)及随后 截止到2003年1月发布的所有增补件、勘误表的英文版和法文版。 本标准根据ECER21重新起草。在附录A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21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CER21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 本标准与ECER21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删除ECER21附录5三维H 点确定程序的相关内容,标准中涉及到该方面的内容参照GB11551-2003附录C 中的内容执行,避免了由于标准用语的差异在实际操作时产生误差。 ---删除ECER21中第3章认证申请、第4章认证、第6章车型认证的变更和扩展、第7章生产一致性、第8章生产不一致的处理、第9章正式停产、第10章主管部门及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附录2通知单、附录3认证标志的布置的内容,其原因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的差异所致。 为便于使用,对于ECER21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 ---增加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与GB11552-1999《轿车内部凸出物》的主要差异有: ---变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由轿车变更为M1 类汽车,并增加了对车窗、天窗及隔断系统电操作的要求)(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版的3.2、3.10~3.18); ---增加了车窗、天窗及隔断系统的电操作(本版的4.8);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21章条编号对照(本版的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确认(本版的附录B);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E柱状试验棒在天窗及车窗开口中的典型位置(本版的附录E); ---按照ECER21修订版,__________对撞击速度进行了修改(本版的G.4.2.1)。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 对于新认证车型,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爽清、余忠皋、黄小枚、王捍华、童国胜、李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552-1989、GB11552-1999。 |
标准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要求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21章条编号对照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确认1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头部碰撞区的确定14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对标准条文及附录的注解15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柱状试验棒在天窗及车窗开口中的典型位置21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测量凸出高度的方法23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吸能材料的试验程序25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用于4.2.1的测量装置和程序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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