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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Therapeutic laser equipment—Excimer laser cornea ametropia cure system
标准号:YY 0599-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YY 0599-2015
发布时间:2015-03-02
实施时间:2017-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孙瑜、韩坚城、何涛、叶岳顺、黄丹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理疗与中医仪器设备
ICS分类:治疗设备
提出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管部门: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3/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以下简称治疗机),治疗机采用193nm 准分子激光去除角膜组织来改变角膜形状从而改善视力,主要用于屈光性角膜切削术(PRK)、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等角膜屈光矫正术和治疗性角膜切削术(PTK)。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YY0599—2007《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与YY059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定义和术语: ———将“手术区”改为“矫正视力区”; ———删除“瞄准光”、“固视光”、“切削校正误差”、“定位精度”、“激光准值测试纸”、“测试模板”; ———增加“对准”、“紫外辐射危害有效照射量”等术语; ———修改了“能量密度”定义。 b) 要求: ———增加了治疗激光的波长、模式、脉冲持续时间、脉冲重复频率、发散角的要求,具体指标由制造商规定; ———增加氟气报警、眼球跟踪要求和辅助光源要求。 c) 试验方法:对准系统和屈光矫正的试验,采用ANSIZ80.11标准给定的方法。 d) 使用说明书:增加了临床研究结果。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瑜、韩坚城、何涛、叶岳顺、黄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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