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寰标网! 客服QQ:772084082 加入会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作废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burning oil-burning gas-fired boiler

标准号:GB 13271-2001

获取原文 如何获取原文?问客服 获取原文,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3271-2001
发布时间:2001-11-12
实施时间:2002-01-01
首发日期:1991-11-14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作废日期:2014-07-01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出版社
标准分类: 污染物排放综合
ICS分类:固定源排放限值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 W (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替代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引用标准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本标准相关公告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采标情况

会员注册/登录后查看详情

推荐检测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认证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培训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