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conditions of preserved plum products
标准号:GH/T 1157-2021
本文件规定了话梅(类)系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和贮运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果坯为原料,经复水、腌渍、漂洗、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话梅(类)产品。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H/T 1157-2017《话梅(类)技术条件》,与 GH/T 1157-201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第 1 章,2017 年版的第 1 章);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2 章,2017 年版的第 2 章);
——更改了“术语定义”(第 3 章,2017 年版的第 3 章);
——增加了“原辅料要求”(4.1);
——更改了“感官要求”,更改了“滋味与气味”的描述(4.2,2017 年版 4.1);
——更改了“理化指标”,更改了“水分”“总糖”“氯化钠”指标技术要求(4.3,2017 年版 4.2);
——增加了“安全指标”要求(4.5);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要求(4.5);
——增加了“净含量”要求(4.7);
——更改了“检验方法”(第 5 章,2017 年版的第 5 章);
——更改了“型式检验”(6.4,2017 年版的第 6 章);
——更改了“判定规则”(6.5,2017 年版的第 6 章);
——更改了“包装”(第 7 章,2017 年版的第 7 章);
——更改了“标识”(第 8 章,2017 年版的第 7 章);
——更改了“贮运”要求(第 9 章,2017 年版的第 8 章);
——删除了“保质期”要求(2017 年版的第 9 章);
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贮藏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501/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山东兴合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蔬华德公司、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梦男、闫新焕、宋烨、郑晓冬、孟晓萌、刘雪梅、曹宁、潘少香、朱风涛、徐发荣、姜海军、庞云龙、陈美玲、卢艺、李志成、东莎莎。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B/T 10087,1992 年首次发布;
——GH/T 1157,2017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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