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azide—Spectrophotometry
标准号:HJ 1191-202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 150 ml,试样制备体积为 100 ml,使用 1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8 mg/L(以叠氮根计),测定下限为 0.32 mg/L(以叠氮根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验证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栾川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9 月 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 1
6 试剂和材料 2
7 仪器和设备 2
8 样品 3
9 分析步骤 4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4
11 准确度5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3 废物处置 6
14 注意事项 6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