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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Part 1: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标准号:GA 499.1-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99.1-2004
发布时间:2004-06-04
实施时间:2004-10-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作废日期:2010-11-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消防设备与器材
ICS分类:灭火
起草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标准简介
GA499的本部分规定了热气溶胶灭装置的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无管网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本部分不适用于管网式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冷气溶胶灭火装置及应用于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气溶胶灭火装置。
标准摘要
GA499的本部分第5,6,8章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GA499《气溶胶灭火系统》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第2部分:油罐用烟雾灭火装置; -第3部分:冷气溶胶灭火装置。 本部分为GA499的第1部分。 本部分附录A~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口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连喜、董海斌、李习民、高云升、岳大可、景中星、孙凤霞、盛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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