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防护装置-过滤半面罩以防止颗粒-要求,测试,标记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 FILTERING HALF MASKS TO PROTECT AGAINST PARTICLES - REQUIREMENTS, TESTING, MARKING
出版:Comite Europeen de Normal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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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欧洲标准于2001年3月8日获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包括2002年7月24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Corrigendum 1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了修正案1。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内部规定,其中规定了“本欧洲标准为国家标准,不作任何修改。”这个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其他语言的版本由CEN成员国负责翻译成自己的语言并通知CEN-CENELEC管理中心的地位与官方版本相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是英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本标准定义了过滤半面罩作为防颗粒物呼吸保护装置的最低要求,但用于逃生目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