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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

The technical criterion of refitting for vehicle by using gas - Part 2: Liquid petrol gas automobile
标准号:GB/T 18437.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8437.2-2009
发布时间:2009-03-09
实施时间:2010-01-01
首发日期:2001-09-03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隗海林、王云鹏、李显生、周茹波、张景海、朱荣涛
作废日期:2017-12-15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进排气与燃油供给系统
ICS分类:
43.060.40;03.220.20
提出单位: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标准简介
GB/T18437的本部分规定了在用汽车改装为汽油/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汽车和柴油?液化石油气双燃料汽车改装前技术条件、改装技术要求、检验及测试方法、改装后的整车技术要求、标志以及其他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液化石油气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2 MPa的汽油/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汽车和柴油?液化石油气双燃料汽车的改装。
标准摘要
GB/T18437《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 本部分为GB/T18437的第2 部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2000 年发布的ECE R67《关于 LPG 专用装置及安装了LPG 专用装置的机动车的统一规定》部分条款修订。 本部分代替GB/T18437.2-2001《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本部分 与GB/T18437.2-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改装前汽车动力性和排放的要求(见4.1、4.3); ---关于检验与测试,对检漏方法进行了修订(见6.3); ---关于改装后的技术要求,整车质量修订为车辆整备质量的5%(见7.2)。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隗海林、王云鹏、李显生、周茹波、张景海、朱荣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437.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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