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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四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quasi-fourth class highway engineer
标准号:DB33/T 620-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620-2017
发布时间:2017-05-10
实施时间:2017-06-10
首发日期:
起草人:宣剑裕、戴晓栋、李乐阳、顾森华、方剑、唐建强、彭延杰、肖葳、胡来平、盛吉崇、韦征、张君平、叶春柱、王明、李舒扬、许世鸣、尹玮
标准分类: 公路工程
ICS分类:道路工程
提出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金华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杭州市余杭区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准四级公路工程的质量评定,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安设施等的质量检验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准四级公路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和养护工程的质量评定。
标准摘要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620-2006,与 DB33/T 620-200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1,2006版的1.0.2);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06版的2);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2006版的3); —--修改了工程质量评定(见4,2006版的4); —--将5.4砌筑工程修改为“砌筑工程” (见5.3,2006版的5.3),删除了石方路基(2006版的5.1.3)、拱涵(2006版的5.4.3)、箱涵(2006版的5.4.4)的相关内容; —--删除了原沥青贯入式面层、沥青碎石面层、级配碎石面层、填隙碎石(矿渣)面层和基层、泥(灰)结碎(砾)石面层的内容(见2006版的6.3、6.4、6.9、6.11);删除了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与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2006版的6.7、6.8),增加了“水泥稳定(或二灰)碎石基层和底基层”(见6.5)。 —--“桥梁总体及桥面”修改为“桥梁总体”(见7.2,2006版7.2),在桥面系和附属工程中增加了伸缩缝安装内容(见7.9.2); —--删除了“喷射混凝土支护”(见2006版的8.4); —--增加了路面标线(见9.3)、蓄能自发光标识(见9.4)。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金华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杭州市余杭区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剑裕、戴晓栋、李乐阳、顾森华、方剑、唐建强、彭延杰、肖葳、胡来平、盛吉崇、韦征、张君平、叶春柱、王明、李舒扬、许世鸣、尹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620-2006。 |
标准目录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工程质量评定 1 41 一般规定 1 42 工程质量评分 2 4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 5 路基工程 4 51 一般规定 4 52 路基土石方工程 4 53 路基排水 6 54 砌筑工程 8 55 涵洞工程 9 6 路面工程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水泥混凝土面层 11 63 沥青混凝土面层 12 64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13 65 水泥稳定(或二灰)碎石基层和底基层 14 66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15 67 泥(灰)结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16 7 桥梁工程 17 71 一般规定 17 72 桥梁总体 17 7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18 74 砌体 20 75 基础 22 76 墩、台身和盖梁 25 77 梁桥 27 78 拱桥 29 79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32 8 隧道工程 35 81 一般规定 35 82 隧道总体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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