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Vented nickel-cadmium prismatic rechargeable single cells
标准号:GB/T 15142-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5142-2011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7-01
首发日期:1994-07-07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孙传灏、赵黎华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化学电源
ICS分类: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电池的标志、型号、外形尺寸、试验和要求。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623:2001《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 镉镍单体蓄电池》。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5142—2002《方形开口镉镍单体蓄电池总规范》。 本标准与GB/T1514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与IEC标准一致(本版封面和首页); ———型号命名采用IEC标准规定(本版2.1); ———增加了5℃放电性能试验(本版4.2.2); ———增加了大电流试验(本版4.2.4); ———循环寿命试验方法有所变化,要求由550次降为500次(本版4.4.1,2002版的4.7和5.9); ———恒电压充电接受能力试验严酷度提高,加长了充电时间及试验后放电时间的要求(本版4.5, 2002版的4.6和5.8); ———将气塞密封性试验改为电解质保持能力试验(本版4.8,2002版的4.1和5.3); ———鉴定检验改为定型检验(本版7.1,2002版的6.2); ———去掉周期检验,将逐批检验改为批接收检验(本版7.2,2002版的6.3); ———去掉包装、运输、贮存等交货环节的要求(2002版的第7章)。 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7676(所有部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IEC60051(所有部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传灏、赵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142—1994;GB/T15142—2002。 |
标准目录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总则 1 1.1 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3 术语和定义 1 1.4 参数测量公差 2 2 型号和标志 2 2.1 电池型号 2 2.2 电池连接方式 2 2.3 标志 2 2.4 安全建议 2 3 外形尺寸 2 4 电气试验 4 4.1 试验的充电方法 4 4.2 放电性能 4 4.3 荷电保持能力 6 4.4 耐久性 7 4.5 恒电压充电接受能力 7 4.6 过充电 8 4.7 排气阀动作 8 4.8 电解质保持能力试验 8 4.9 贮存 8 5 机械试验 8 6 外观 8 7 型式检验和批接收条件 8 7.1 型式检验 8 7.2 批接收 9 图1 具有两个端子和四个挂耳的方形排气式钢制外壳电池示例 3 表1a 钢制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3 表1b 塑料外壳方形排气式镉镍电池的外形尺寸 3 表2 测量公差 4 表3 20℃放电性能 5 表4 5℃放电性能 5 表5 -18℃放电性能 6 表6 大电流值 6 表7 循环寿命 7 表8 恒电压充电条件 7 表9 型式检验试验顺序 9 表10 推荐的批接收试验顺序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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