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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性 第1部分:应用指南

Maintainability—Part 1:Application guide
标准号:GB/T 9414.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9414.1-2012
发布时间:2012-12-31
实施时间:2013-06-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高军、周跃芬、刘雅智、李新祥、邝志礼、王忠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ICS分类:
03.120.01;03.120.30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标准简介
GB/T9414的本部分是维修性的应用指南,适用于产品从开始设计、开发到使用各个阶段维修性大纲的贯彻执行。GB/T6992.2—1997描述了产品寿命周期阶段的各项任务。为了使产品获得最佳的维修性,本部分对如何考虑维修性方面的任务提供了指南。要说明的是,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只适用于可能会长期使用的复杂产品。对于相对简单的可维修产品,则需要通过剪裁以制定相对简单的维修性大纲,以满足不同复杂程度的产品和不同用户的要求。为了更加详细地说明如何承担维修性任务,本部分还采用了其他标准,特别是GB/T9414标准系列,作为引用文件或工具。由于不同企业的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会存在较大差别。编写本部分的前提是,当把产品作为一个研发项目(DI)时,由承包商从满足用户的具体要求为基本出发点来进行研发。但在许多场合,产品已经存在并只需要一点或不需要进行研发,也就是说产品是一个非研发项目(NDI),此时就不需要采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但是,当需要时仍可应用标准中规定的一些原则,通过剪裁的办法使其符合项目的需要。
标准摘要
GB/T9414《维修性》分为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应用指南; ———第2部分:在设计阶段的维修性研究; ———第3部分:维修性验证和数据的收集、分析与表示; ———第4部分:维修和维护保障; ———第5部分:诊断测试。 本部分为GB/T941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9414.1—1988《设备维修性导则 第1部分:维修性导言》和GB/T9414.3—1988《设备维修性导则 第3部分:维修性大纲》。与GB/T9414.1—1988和GB/T9414.3—198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的标题“设备维修性导则”改为“维修性”; ———标准结构采用IEC60300-3-10的结构,对GB/T9414.1—1988和GB/T9414.3—1988中的内容进行整合; ———增加了“前言”和“引言”部分内容,说明了标准修改内容和结构的调整; ———通篇“设备”改为“产品”; ———本部分的相关内容需要与IEC标准的技术内容一致,对目前尚没有与IEC标准对应的国家标准的,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正文中直接引用IEC标准;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部分内容; ———对维修性大纲的各部分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按照维修性的要素和任务,进行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按照GB/T6992.2—1997中定义的寿命周期阶段,全面给出了产品全寿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维修性工作要点; ———增加了维修性计划和限制的内容(见6.1); ———增加了维修性项目管理的内容(见6.3); ———增加了维修性设计中人因工程的内容(见6.4.5); ———增加了维修保障计划的内容(见6.9)。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300-3-10:2001《可信性管理 第3部分:应用指南 第10节:维修性》。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标准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如下: ———GB/T5081 现场可信性数据收集(IEC60300-3-2,IDT) ———GB/T9414.3维修性 第3部分:维修性检验和数据收集、分析和表示(IEC60706-3,IDT) ———GB/T9414.4维修性 第4部分:维修和维护保障(IEC60300-3-14,IDT) ———GB/T9414.5维修性 第5部分:诊断测试(IEC60706-5,IDT) 上述国家标准正在修订中。 本部分与IEC60300-3-10:2001相比,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标准名称进行了改变;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或“GB/TXXXX”; ———删除了IEC60300-3-10:2001的前言、引言和参考文献; ———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把“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所列的引用文件用对应的等同采用该文件的我国国家标准代替,本部分对处于修订或计划修订中的国家标准仍然引用了IEC原文标准; ———6.3.2部分增加下级标题“6.3.2.1维修任务”和“6.3.2.2交叉索引”,以便于使用标准的人员区分2个部分内容。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军、周跃芬、刘雅智、李新祥、邝志礼、王忠。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9414.1—1988; ———GB/T9414.3—1988。 |
标准目录
前言 Ⅰ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词 2 3.1 定义 2 3.2 缩略词 3 4 维修性概述 3 4.1 概述 3 4.2 产品寿命周期 3 5 维修性大纲 5 5.1 概述 5 5.2 维修性大纲的制定准则 5 6 维修性大纲的要素和任务 7 6.1 计划和限制 7 6.2 维修性研究 9 6.3 项目管理 10 6.4 维修性设计 11 6.5 外部提供的产品 13 6.6 分析和预测方法 14 6.7 验证、确认和试验 16 6.8 寿命周期费用 17 6.9 维修保障计划 17 6.10 改进和修改 18 6.11 维修性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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