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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Principles of visual ergonomics-the lighting of indoor work places
标准号:GB/T 13379-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379-2008
发布时间:2008-07-16
实施时间:2009-01-01
首发日期:1992-02-09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张绍纲、张欣、张建平、罗涛、冉令华、周燕林、张滨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人类工效学
ICS分类:人类工效学
提出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正禾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视觉工效学原则要求,以使工作者能够在整个工作期间安全、有效、舒适地进行视觉作业。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室内工作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影、看幻灯、处理感光材料以及用辅助设备放大物件等场所。
标准摘要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8995:2002/CIE S008/E2001《室内工作场所照明》。本标准采用ISO8995:2002 和CIES008/E2001的章节结构、第1章~第4章主要内容以及第6章的部分内容,其第5章内容因已在GB50034-2004中做出相应规定,本标准不再重复。 本标准代替GB/T13379-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本标准与GB/T13379-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简化了影响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的内容; ---取消了各种不同区域作业和活动的照明的照度范围值; ---增加了照度分级以及作业邻近区域的照度值; ---增加了最小遮光角的规定; ---取消了原标准附录A 眩光限制法,采用CIE 统一眩光值评价不舒适眩光; ---取消了光源的显色性分组; ---增加了视觉显示终端工作场所的照明所用灯具表面平均亮度的限制; ---增加了应急照明的规定; ---将原标准的照明效益改为节约能源,并增加了若干节能措施。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正禾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绍纲、张欣、张建平、罗涛、冉令华、周燕林、张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379-1992。 |
标准目录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照明设计准则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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