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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ballasts of metal-halide lamps
标准号:GB 20053-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0053-2015
发布时间:2015-12-10
实施时间:2017-01-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赵跃进、张俊斌、张波、毛孝君、梁秀英、殷金兴、杨静华、裘之青、李妹、柯柏权、朱庆中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等
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以下简称:镇流器)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测试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20W~1500W,独立式、内装式电感和电子镇流器。
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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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4.3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20053— 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20W~150W 的金卤灯用镇流器(见第2章); ———能效评价指标由原“镇流器能效因数”改为目前国际标准规定的“镇流器效率”(见4.2); ———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灯的能效等级取值方法(见4.2); ———对于带自动控制的镇流器,增加了待机功耗的评价指标(见4.5); ———增加了电子镇流器的测试方法和能效计算方法(见5.3)。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富达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张俊斌、张波、毛孝君、梁秀英、殷金兴、杨静华、裘之青、李妹、柯柏权、朱庆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053—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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