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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 现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Bulk oil terminal and oil filling station

标准号:HJ 11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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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1118-2020
发布时间:2020-03-04
实施时间:2020-03-04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标准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标准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03月0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3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标准目录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储油库排污单位 3
5 加油站排污单位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3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储罐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量默认计算参数 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参照表 37
附录D(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38
附录E(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照表 47
附录G(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48
附录H(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 50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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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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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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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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