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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氟食用盐 已废止

标准号:QB 168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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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QB 1680-1993
发布时间:1993-03-28
实施时间:1993-10-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周汉庭、刘喜英、刘善立、肖益东
作废日期:2010-01-20
出版机构: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分类: 原盐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五工厂、湖北省盐务局
归口单位: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加氟食用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加氟食用盐。加氟食用盐适用于饮水中含氟低于0.5mg/L地区的人群,不适用于饮水中含氟高于1mg/L的地区及其他氟中毒患者。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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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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