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quirements on services of passenger transport by water
标准号:GB/T 16890-2008
本标准代替GB/T 16890.1-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总则》、GB/T 16890.2-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沿海、长江干线客船》、GB/T 16890.3-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远洋、涉外游览客船》、GB/T 16890.4-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内河客船》、GB/T 16890.5-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高速客船》、GB/T 16890.6-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游览船》、GB/T 16890.7-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港口客运站》。本标准对GB/T 16890.1~GB/T 16890.7-1997进行整合修订。本标准规定了水路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服务和服务资源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依法运营的水路客运企业。本标准与GB/T 16890.1~1689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主要增加:a)服务质量管理要求;b)客运站对滚装车辆的服务要求;c)服务场所传递信息的基本要求;——主要删减:a)客运站的分级内容;b)客舱的分级内容;c)现行法规中已有的内容;d)引用的现行卫生标准中已有的内容;——主要修改:术语“远洋客船”的定义,术语“涉外游览船”及其定义。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服务质量管理要求2 5 客运服务质量2 5.1 基本要求2 5.2 服务人员2 5.3 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环境2 6 票务、行李托运要求3 6.1 票务3 6.2 行李托运3 7 客运站要求3 7.1 站容站貌3 7.2 小件寄存处3 7.3 候船和上下船场所3 7.4 滚装场所3 8 客船要求3 8.1 一般要求3 8.2 远洋客船、旅游客船4 8.3 游览船4 8.4 高速客船4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场所传递信息基本要求5 参考文献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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