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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毛发护理器具的性能测试方法 现行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hair care appliances - 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标准号:GB/T 2310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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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3106-2008
发布时间:2008-12-30
实施时间:2009-09-01
首发日期:2008-12-30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黄文秀、别正业、董升、黄德辉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家用保健器具
ICS分类:人体保健器具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飞科集团有限公司、美康雅远东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毛发干燥和成型器具(包括它们的附件)。本标准确定了用户感兴趣的主要性能特性并规定了测试这些特性的方法。测试程序是为对比试验而开发的。本标准没有规定性能要求。本标准并未覆盖带有辐射加热、头盔干发器或切削装置的毛发护理器具。

标准摘要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1855:2003《家用毛发护理器具性能测试方法》(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1855:2003。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IEC 前言和引言。
---将6.5.2中的注移至6.7.4,文章内容上更加紧凑。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本标准5.3中给出了明确的数据。
---IEC 原文是如果制造商规定了一个电压或频率范围,则器具要在其被预期使用的国家的公称电压和公称频率下供电。在这种情况下,在试验报告中应说明试验电压和频率。此处根据我国的公称电压和公称频率对该条进行了明确,本标准改为如果制造商规定了一个电压或频率范围,则器具要在220V/50Hz电压/频率下供电,并且在试验报告中应说明试验电压和频率为220V/50Hz。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松下电工·万宝电器(广州)有限公司、飞科集团有限公司、美康雅远东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秀、别正业、董升、黄德辉。

标准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测量和试验项目清单2
5 测量的一般条件2
6 测量3
7 空气传播的噪声的测量6
8 特性6
9 使用说明书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附加信息1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试验布13
参考文献14

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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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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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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