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st method on a single wire or cable under fire conditions - Part 1: Vertical specimen flame test
标准号:GB/T 12666.1-2008
GB/T 12666《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分为三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12666的第1部分。 GB/T 12666的本部分适用于检验单根电线电缆在水平状态下用规定火焰直接燃烧时的阻燃性能。GB/T 12666的本部分规定了单根电线电缆水平燃烧试验设备及方法,并给出了推荐的性能要求。本部分代替GB/T 12666.1-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的DZ-3 法(GB/T12666.2—1990 已经被废止,其DZ-1 法和DZ-2 法已被GB/T18380.1—2001和GB/T18380.2—2001替代),并将GB/T12666.1—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中的部分内容纳入本部分。 本部分与GB/T12666.1—1990和GB/T12666.2—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试样长度修改为“约455mm”(GB/T12666.2—1990的4.2,本版的第3章);———引燃源修改为“采用GB/Z5169.15—2001规定的喷灯”(GB/T12666.1—1990的表2,本版的5.1);———试验环境修改为“至少具有4m3 的容积的密闭试验室”(GB/T12666.2—1990的4.1.2,本版的5.3);———牛皮纸条的宽度修改为“约10mm”(GB/T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指示旗的下边与火焰的蓝色内锥触及试样表面点上方距离修改为“250mm”(GB/T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铺底棉层厚度修改为“不大于6mm”(GB/T12666.2—1990的4.3.1,本版的第6章);———供火的火焰修改为“火焰总高度为(125±10)mm,蓝色内锥高(40±2)mm”(GB/T12666.1—1990的表2,本版的第6章);———增加了图1“喷灯底座固定用楔子”(见5.2)。
GB/T12666《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垂直燃烧试验; ---第2部分:水平燃烧试验; ---第3部分:倾斜燃烧试验。 本部分为GB/T126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2666.2-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的DZ-3 法(GB/T12666.2-1990 已经被废止,其DZ-1 法和DZ-2 法已被GB/T18380.1-2001和GB/T18380.2-2001替代),并将GB/T12666.1-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1部分: 总则》中的部分内容纳入本部分。 本部分与GB/T12666.1-1990和GB/T12666.2-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试样长度修改为约455mm(GB/T12666.2-1990的4.2,本版的第3章); ---引燃源修改为采用GB/Z5169.15-2001规定的喷灯(GB/T12666.1-1990的表2,本版的5.1); ---试验环境修改为至少具有4m3 的容积的密闭试验室(GB/T12666.2-1990的4.1.2,本版的5.3); ---牛皮纸条的宽度修改为约10mm(GB/T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 ---指示旗的下边与火焰的蓝色内锥触及试样表面点上方距离修改为250mm(GB/T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 ---铺底棉层厚度修改为不大于6mm(GB/T12666.2-1990的4.3.1,本版的第6章); ---供火的火焰修改为火焰总高度为(125±10)mm,蓝色内锥高(40±2)mm(GB/T12666.1-1990的表2,本版的第6章); ---增加了图1喷灯底座固定用楔子(见5.2)。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南洋电材有限公司、扬州曙光电缆有限公司、上海亚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汉洋、唐崇健、郑国俊、胡光政、曲巍、梁国华、鲁邦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2666.1-1990、GB/T12666.2-1990(DZ3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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