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ffluent standa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ammunition loading industry
标准号:GB 14470.3-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470.3-2011
发布时间:2011-04-29
实施时间:2012-01-01
首发日期:1993-06-26
出版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
出版机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标准分类: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13.060.30
起草单位: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弹药装药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现有弹药装药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弹药装药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标准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弹药装药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修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水平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弹药装药生产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 年,2002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标准名称修改为“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适用范围”章节增加了污染物排放行为的控制要求。 ——在“术语和定义”章节增加了现有企业、新建企业、排水量、基准排水量、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定义。 ——将GB14470.3-2002 中的“4 技术要求”和“5 其他要求”章节内容修改为“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增加了“总磷、总氮、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基准排水量”,使控制项目由原来的9 项增加到14 项;增加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浓度限值要求;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将GB14470.3-2002 中的“6 监测”修改为“水污染物监测要求”的内容。 ——在“实施与监督”章节中增加了新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GB14470.3-2002)自动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标准目录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6 6 实施与监督 7 |
推荐检测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认证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
推荐培训机构
申请入驻
暂未检测到相关机构,邀您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