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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The recording of program tape for standard definition digital television
标准号:GY/T 22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223-2007
发布时间:2007-04-12
实施时间:2007-05-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查看详情>
起草人:李勇、杜卫中、沈志宏、闫殿来、王晓萌、刘中胜、卞美瑾
作废日期:2019-06-24
出版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标准分类: 录制设备
ICS分类: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起草单位:中央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管部门: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4857-1993规定的串行数字分量视频信号和符合GB/T 14919-1994规定的数字音频信号,或经过码率压缩编解码处理后,达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要求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的录制、播出和交换。采用其他数字编码方式和记录介质的电视节目的录制、播出和交换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摘要
本标准主要参照GY/T 117-1995《12.65毫米(1/2英寸)模拟分量电视节目磁带的录制和交换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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