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5100-2011
发布时间:2011-07-20
实施时间:2012-06-01
首发日期:1985-04-22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叶勇、刘守正、林志民、张保国、裘维平、张而立、黄玉华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压力容器
ICS分类:压力容器、气瓶
提出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起草单位: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宁波明欣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容华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的、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12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L~1000L可重复充装低压液化气体及其与压缩气体的混合物的钢瓶。本标准也适用于重复充装GB11174规定的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及溶解乙炔气瓶的瓶体。
标准摘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和GB17673—1999《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 本标准与原GB5100—1994和GB17673—1999相比较,主要增加和更改了以下内容: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改了对材料的要求; ———修改了公称工作压力的选取规定; ———增加了对钢瓶上开孔位置的限制; ———增加了对凸面受压封头的钢瓶的要求和限制; ———增加了疲劳试验的要求; ———增加了焊接工艺评定的覆盖范围; ———细化了对钢瓶热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了ISO4706:1989《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与ISO4706:1989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中水容积不大于150L 的钢质焊接气瓶的技术内容对应于国际标准ISO4706:1989《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宁波明欣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容华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勇、刘守正、林志民、张保国、裘维平、张而立、黄玉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100—1985、GB5100—1994; ———GB17673—1999。 |
标准目录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符号 1 4 基本参数 3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16 7 检验规则 18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1 9 出厂文件 2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对盛装液化丙烯、液化丙烷钢瓶的特殊要求 2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产品合格证 2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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