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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晶体硅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letricity consumption per comparable unit production for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polycrystalline
标准号:DB33/ 97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 972-2015
发布时间:2015-06-23
实施时间:2015-10-01
首发日期:
起草人:余建闻、张巍、杨淑明、王建强
标准分类: 能源综合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贝斯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的计算、考核及电耗控制。
标准摘要
本标准第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贝斯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建闻、张巍、杨淑明、王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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