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1174-2011
发布时间:2011-12-30
实施时间:2012-07-01
首发日期:1989-03-31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陈丽卿、龙化骊、于林、张义贵、郭慧军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煤厂气体
ICS分类:气体燃料
提出单位: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产品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交货验收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气。
标准摘要
本标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 D1835—2005《液化石油气规范》(英文版)制定。 本标准根据ASTM D1835—2005重新起草。 本标准与ASTM D1835—2005标准的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由于本标准所属产品主要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不适用于作内燃机燃料,所以本标准不包括ASTM D1835—2005中的“专用丙烷”品种(见本版中表1,ASTM D1835—2005中表1); ———由于国内液化石油气组分中不仅含有烷烃,还含有烯烃组分,因此考虑国内实际情况,本标准将ASTMD1835—2005中的“丁烷及以上组分”和“戊烷及以上组分”分别改为“C4 及C4 以上组分”和“C5 及C5 以上组分”,并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的“C5 及C5 以上组分”指标由“不大于2.0%(体积分数)”改为“不大于3.0%(体积分数)”(见本版中表1,ASTM D1835—2005中表1);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炼厂和油气田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为了与市场上掺混气区别,对“商品丙烷”,增加“C3 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对“商品丁烷”和“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增加“C3+C4 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见本版中表1); ———为了保证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容器内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小于容器的工作压力,“丙丁烷混合物”的“蒸气压”指标由“表注B”改为“不大于1380kPa”(见本版中表1,ASTM D1835—2005中表1); ———考虑到我国习惯,“总硫含量”的单位由“ppm”改为本标准的“mg/m3”,并根据国内生产情况将“总硫含量”指标减少约10mg/m3(见本版中表1,ASTM D1835—2005中表1); ———国内生产企业均控制游离水,根据国内实际情况,本标准“商品丙烷”增加了“游离水”指标,取消了“湿度”指标(见本版中表1,ASTM D1835—2005中表1)。 本标准代替GB11174—1997《液化石油气》和GB9052.1—1998《油气田液化石油气》。 本标准将GB11174—1997和GB9052.1—1998标准整合修订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GB11174—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商品丙烷”和“商品丁烷”两类液化石油气品种,本标准中“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相当于GB11174—1997规定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见本版中表1,GB11174—1997中表1); ———增加了“分类和标记”一章(见本版第3章); ———增加了“留样”条款(见本版7.2); ———增加了“硫化氢”指标(见本版中表1); ———增加了“C3+C4 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见本版中表1)。 本标准与GB9052.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9052.1—1998中的“丁烷及以上组分”和“戊烷及以上组分”分别改为“C4 及C4 以上组分”和“C5 及C5 以上组分”(见本版中表1,GB9052.1—1998中表1); ———本标准中“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的“蒸气压”由“不大于1430kPa”改为“不大于1380kPa”(见本版中表1,GB9052.1—1998中表1); ———“总硫含量”的单位由“ppm”改为本标准的“mg/m3”,并将“总硫含量”指标减少约10mg/m3(见本版中表1,GB9052.1—1998中表1); ———增加了“分类和标记”一章(见本版第3章); ———删除了GB9052.1—1998中“定义”一章(见GB9052.1—1998第3章); ———增加了“硫化氢”指标(见本版中表1); ———“商品丙烷”品种增加了“游离水”指标(见本版中表1); ———对“商品丙烷”,增加“C3 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对“商品丁烷”和“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增加“C3+C4 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见本版中表1)。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卿、龙化骊、于林、张义贵、郭慧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174—1989、GB11174—1997; ———GB9052.1—1988、GB9052.1—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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