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machines
标准号:GB/T 2611-2007
本标准代替GB/T 2611-1992《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机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装配及机械安全、机械加工件、铸件和焊接件、电气设备、液压设备、外观质量、随机技术文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试验机、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平衡机、振动台、冲击台与碰撞试验台、力与变形检测仪器、工艺试验机、包装试验机及无损检测仪器。本标准与GB/T 2611-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标准的结构和格式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前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删除了对试验机型号的要求;———删除了质量保证期要求;———增加了符合人类工效学原理的要求;———增加了低能耗、高效率、环境保护的要求;———增加了电测量和自动控制系统及其软件的要求;———增加了对机械零部件有关机械安全的要求;———增加了焊接件的要求;———修改了装有电气器件的外壳上警告标志的要求;———增加了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要求;———修改了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的要求;———增加了插头和插座组合配套标志、唯一对应性的要求;———增加了电气设备离地高度的要求;———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增加了液压系统防水防尘要求;———增加了对气动设备的要求;———修改了随行技术文件的内容。
本标准代替GB/T2611-1992《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GB/T2611-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的结构和格式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1992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删除了对试验机型号的要求(1992年版的3.2.1); ---删除了质量保证期要求(1992年版的3.2.4); ---增加了符合人类工效学原理的要求(本版的3.3.1); ---增加了低能耗、高效率、环境保护的要求(本版的3.3.2); ---增加了电测量和自动控制系统及其软件的要求(本版的3.3.3); ---增加了对机械零部件有关机械安全的要求(本版的4.2.4); ---增加了焊接件的要求(本版的6.2); ---修改了装有电气器件的外壳上警告标志的要求(1992年版的6.1.2,本版的7.1.2); ---增加了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要求(本版的7.2.1); ---修改了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的要求(1992年版的6.2,本版的7.2.2和7.2.3); ---增加了插头和插座组合配套标志、唯一对应性的要求(本版的7.4.2); ---增加了电气设备离地高度的要求(本版的7.4.3); ---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本版的7.5); ---增加了液压系统防水防尘要求(本版的8.5); ---增加了对气动设备的要求(本版的第9章); ---修改了随行技术文件的内容(1992___________年版的9.1,本版的11.1)。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试验机研究所、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龙测试仪器有限公司、长春中联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永祥、耿秀英、夏仁华、邵春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611-1981; ---GB/T2611-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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