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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Items and methods of motor vehicles safety technology inspection
标准号:GB 2186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1861-2014
发布时间:2014-12-22
实施时间:2015-03-01
首发日期: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查看详情>
起草人:孙巍、应朝阳、吴云强、赵卫兴、张军、潘汉中、秦东炜、张昊、陈南峰、包威、罗跃、周申生、田五虎
作废日期:2021-01-01
出版机构: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分类: 交通管理综合
ICS分类:
ICS43.180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公安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邻水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
标准摘要
本标准中第4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与 GB2186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注册登记检验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车辆唯一性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3,2008年版的3.3); ———增加了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3.4); ———修改了检验项目要求(见4.1、表1,2008年版的4.1、表1、表2); ———删除了“检验项目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轮偏和底盘输出功率为否决项,其余为建议维护项。人工检查项目的项目属性见附录 B的表 B.1、表 B.2、表 B.3和附录 C的表 C.1的‘项目属性’栏”的要求(2008年版的4.3); ———删除了“拖拉 机 运 输 机 组 等 上 道 路 行 驶 的 拖 拉 机 的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项 目 另 行 制 定”的 要 求 (2008年版的4.5); ———修改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图(见图1,2008年版的图1); ———修改了对送检机动车的基本要求(见5.1.2.1,2008年版的5.2.1);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见表2); ———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表(见表3); ———增加了“检验要求”(见第6章); ———删除了“(车辆唯一性认定)检验项目和要求”(2008年版的6.1.1、6.2.1); ———删除了“线外检验”(2008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线内检验”(2008年版的第9章); ———删除了“路试检验”(2008年版的第10章); ———删除了“二、三轮机动车检验的补充说明”(2008年版的第11章); ———修改了检验结果的评判要求(见7.1,2008年版的12.2); ———修改了检验合格处置要求(见7.2,2008年版的12.4); ———增加了检验不合格处置要求(见7.3); ———修改了异常情形处置要求(见7.4,2008年版的6.1.2、6.2.2);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8章); ———删除了附录 A 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2008年版的附录 A); ———删除了附录 B 车 辆 外 观 检 查、底 盘 动 态 检 验 和 车 辆 底 盘 检 查 检 验 项 目 (2008 年 版 的附录 B); ———删除了附录 C 二、三轮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2008年版的附录 C); ———删除了附录 D 制动性能参数计算方法(2008年版的附录 D); ———增加了附录 A 外廓尺寸测量(见附录 A); ———增加了附录 B 整备质量测量(见附录 B); ———增加了附录 C 制动性能检验(见附录 C); ———增加了附录 D 前照灯检验(见附录 D); ———增加了附录 E 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见附录 E); ———增加了附录 F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见附录 F); ———修改了附录 G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见附录 G,2008年版的附录 F、附录 H)。 ———修改了附录 H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见附录 H,2008年版的附录 E、附录G); ———增加了附录I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见附录I)。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巍、应朝阳、吴云强、赵卫兴、张军、潘汉中、秦东炜、张昊、陈南峰、包威、罗跃、周申生、田五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861—2008。 |
标准目录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检验项目 2 5 检验方法 5 6 检验要求 8 7 检验结果处置 18 8 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1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外廓尺寸测量 2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整备质量测量 22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制动性能检验 23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前照灯检验 26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28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29 附录 G (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 30 附录 H (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33 附录I(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 35 参考文献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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