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tomatic instruments for weighing road vehicles in motion
标准号:GB/T 21296-2007
本标准是首次制定。本标准规定了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以下简称衡器)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称重车辆的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和车辆总重量的衡器。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衡器:---安装在称量控制区内的;---称量速度是按制造厂规定的。本标准对以下衡器不适用:---直接安装在普通路面的衡器;---用单个轮重载荷乘以两倍的方法确定各个轴载荷的衡器;---安装在车辆上的称重系统,对车辆轴载荷进行计量。若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使用中能以非自动称重(静态称重)方式工作,还应满足OIMLR76《非自动衡器》的相关要求。本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OIMLR134-1:2005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英文5CD 版本),技术内容与OIMLR134-1:2005的内容保持一致。本标准与OIMLR134-1:2005《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5CD 版本)的主要差异如下:---删除国际建议OIMLR134-1:2005的前言,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了前言;---本标准在准确度等级与分度值的对应关系作了修改;---本标准的计量性能的要求等同采用了国际建议的内容;---通用技术要求除了国际建议的部分内容外,还增加了衡器结构和安装方面的要求;---增加第7章检验规则;---增加第8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OIMLR134-1:2005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英文5CD 版本),技术内容与OIMLR134-1:2005的内容保持一致。 本标准与OIMLR134-1:2005《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5CD 版本)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国际建议OIMLR134-1:2005的前言,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了前言; ---本标准在准确度等级与分度值的对应关系作了修改; ---本标准的计量性能的要求等同采用了国际建议的内容; ---通用技术要求除了国际建议的部分内容外,还增加了衡器结构和安装方面的要求; ---增加第7章检验规则; ---增加第8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江苏赛摩拉姆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上海陆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山新技术设备研究所、北京万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衡器测试中心、杭州四方电子衡器厂、山东交通学院运达应用技术研究所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惠芳、王亚东、何福胜、陈日兴、赵斌、赵梦杰、崔学军、杨俊山、王均国、俞河会、安国建。 本标准是首次制定。 |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分类9 5 要求10 6 测试方法16 7 检验规则19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2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型式评价的试验程序22 A.1 型式评价审查22 A.2 首次检定审查22 A.3 测试条件22 A.4 试验程序24 A.5 型式评价中的性能试验24 A.6 附加功能25 A.7 影响因子和干扰测试26 A.8 量程稳定性37 A.9 动态测试程序3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安装的实践指导43 B.1 称量区43 B.2 引道的构造43 B.3 引道的几何结构43 B.4 引道特性4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安装和操作的总体要求44 C.1 散落物44 C.2 顶部结构44 C.3 皮重称量44 C.4 限速警示44 C.5 符合性检查44 C.6 例行耐久性检查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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