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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何户用光伏系统的“浙江制造”标准要创新性地加入保险条文?

  • 发表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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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牵头组织制定“浙江制造”团体《家庭屋顶并网光伏系统》自2018年11月30日起实施。该也成为首个将保险纳入其中的“浙江制造”团体,其中10.2条款显示“提供成套系统10年免费保险,至少应包括对光伏电站本身财产损失的保障以及该光伏电站对第三者产生的影响保障。”该条款具体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在户用光伏系统的“浙江制造”团体中写入保险条款?
    户用光伏市场是一个很特殊的市场,从业者众多行业门槛低,用户业主是老百姓专业度也普遍较低,市场良莠不齐,质量隐患大,管理难度大,是典型的小散乱多,关乎百姓民生的市场。
    如果没有质量安全保障,就相当于在百姓头上装了个炸弹!而符合“浙江制造”团体的户用光伏系统服务商,通过保险服务为用户提供了风险转移保障,减少了经济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使发生事故,也会有保险进行相应赔偿。
    通常老百姓并不擅长对户用光伏电站的质量好坏进行鉴别,户用光伏电站普遍建于屋顶或室外,容易受到雷击、台风、冰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如果不慎选择了产品和服务水平低的服务商,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设计施工或光伏设备安装不规范,那容易引起雷击、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为什么该中要求保险期限为 10年?
    户用光伏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通常都比较长,通常以“光伏贷”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业主还贷期限大为10年,相应地,出于投资收益保障,将保险期限覆盖还贷期限,该将保险期限定为10年。
    目前市场上很大的问题是,户用光伏服务商进入门槛低,流动性大,转行或停业情况多见,这就造成了百姓的电站在后续几年保险断档的情况。因此,“浙江制造”团体坚持10年保险期限,让百姓用得放心。
    三、10.2条款说的是哪几种保险?这两者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般户用光伏发电设备保险包括光伏设备财产险和第三者意外险。“对光伏电站本身财产损失的保障”,对应的险种通常叫做“光伏设备财产险”;“光伏电站对第三者产生的影响保障”,对应的险种通常叫做“第三者意外险”。
    光伏设备财产险赔偿范围一般指受到雷击、台风、冰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或是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在承接户用光伏设备保险业务之时也会对客户进行筛选,在一些沿海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大的业务,保险公司的承保政策较紧,往往通过增加保费或是提高免赔来接受承保。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是指在被保险人居所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经济赔偿责任。
    四、哪些情况不在赔偿范围内?
    1)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2)家庭光伏发电设备存在设计错误、勘察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施工质量问题;3)擅自改动家庭光伏发电设备或其布局设计;4)违章建筑、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5)如没有特别约定,因地震、海啸引起的电站损失也不在赔偿范围内。
    五、保险赔付是买了多少保额就能赔多少吗?
    不是的!投保时,两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地看一下:保险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保险赔偿限额是指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赔偿方式。
    免赔额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一般免赔设置在1000元或规定数额的10%,以高者为准。比如说,一次户用光伏电站出险,事故定损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扣去免赔1000元,保险实际赔付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