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标准的确切实施时间 客车企业期待明确说法
- 发表时间:2007/07/31
- 来源:中国客车信息网
| 最近一段时间,某客车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多了一项工作:打听国Ⅲ标准的确切实施时间。 根据石化企业的承诺,2009年12月31日才能在全国范围内供应国Ⅲ油品。这意味着,在此前的近两年半时间内,全国多数地区的用户可能用不上符合国Ⅲ标准的燃油。 一家客车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推动汽车环保技术升级,多数客车企业都理解并积极支持。但是,实施国Ⅲ标准,企业需要一段时间来做准备。他说:“只有确定明确的实施时间表并严格执行,企业才能科学地制定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的产销计划,合理配置资源,如清理存货、促销老产品、采购原材料等。” 他不无忧虑地说:“如果有关部门临时决定延缓执行国Ⅲ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办事的企业肯定会失去部分客户。” 另一家客车企业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国Ⅲ标准能否如期执行就像一只悬在空中的靴子,大家都在猜测它什么时候会落地。” 前车之鉴 应该说,客车企业的担忧不无道理。在我国汽车环保标准升级的过程中,确实有延缓执行的先例。 至今,许多客车界人士仍清楚地记得2004年8月31日这一天。按照规定,这一天是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排放满足国Ⅰ标准的商用车生产、销售的最后期限。尽管许多企业对此反应强烈,但还是做好了国Ⅱ车的生产准备,并停产国Ⅰ产品。然而,大限来临之际,因为顾及到治理超载和国家宏观调控给企业销售带来的影响,国家发改委建议缓期执行禁止不达标车辆销售的规定。三天后,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文,将不达国Ⅱ标准车辆的最后销售期限推迟至2004年12月31日。 国Ⅰ标准的“死而复生”,使“老实”的企业付出了损失市场份额和提前支付产品转换成本的代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客车销售公司销售总经理回忆说,国Ⅰ车比国Ⅱ车具有价格优势,由于按照要求停产了国Ⅰ车,他们在那段时间失去了不少市场机会。 管理者说 他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已如期停止国Ⅱ标准重型商用车的型式核准。明年1月1日起,将禁止国Ⅱ标准重型商用车的生产和销售。 汤大钢说,提出暂缓实施国Ⅲ标准的主要是一些小企业,有实力的大企业反而害怕推迟实施。“按期实施国Ⅲ标准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如果推迟实施,对那些前期已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的企业不公平。”他说,“不能让一些落后企业享受由此带来的政策红利。” 他透露,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等部委正在制定税收及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石化企业加紧攻关,国Ⅲ标准油品的供应日期有可能提前。 然而,有分析人士指出,从目前情况看,明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重型商用车实施国Ⅲ标准仍存在很大难度。即使如期执行,也会“前松后紧”。 汤大钢也透露,在技术升级上确实存在困难的客车企业,可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缓期执行的改进计划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