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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标准动态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 发表时间:2007/06/21
  • 来源:大庆网

  由城市环境监测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水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监测14项指标。未隔月监测及未监测的指标按不达标计。所监测的水源地取水量之各应占城市取水总量的80%以上。

  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

  按照污染负荷计算,占总污染负荷80%以上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列入考核范围。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按照环境统计所提供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计算。

  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

  一级处理按实际处理量的80%折算,二级处理按实际处理量计算。二级处理出水水质不达标或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部分按一级处理折算。最佳实用技术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必须提供装置型号和进、出水水质定期监测报告,出水不满足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要求的,按一级处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