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葡萄酒新国家标准
- 发表时间:2007/12/28
- 来源:葡萄酒旅游网
| 新的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06年12月1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里实施,并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下面综合摘录一些网络上的解读,供大家在了解的新国家标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关系时做参考。 原标准为1994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旧国标”)。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中规定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严谨,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年份、品种和产地,新国标给出了定义,且“术语和定义”属强制性条款。新国标与旧国标的最大区别在于:新国标是一部强制性的标准。 新国标内容包括从葡萄种植、生产到贮存、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其中包括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的管理规范。新标准将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为保证葡萄原料的质量,新国标对每亩葡萄的产量做出了1500~3000斤的严格限制。新国标中明确规定:一等,其葡萄原料的含糖量必须不少于180克/升,而含糖类少于120克/升的酒葡萄不可用作酿酒。 新标准对年份、品种、产地3条术语的定义分别是: 年份 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汁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 新国标给出了年份、产地和品种的定义,定义中明确了各自含量的比例,这似乎为近些年行业热炒的3个概念画上了句号。理解这3条术语的关键是葡萄采摘的年份、所用葡萄的品种和产地以及各自对应的体积分数。但是,年份酒、产地酒和品种酒的检测,是目前国际、国内技术上无法解决的问题,新标准对年份酒、产地酒和品种酒的要求属强制性条款。技术上无法检测,又要求强制实施,企业该如何面对?达到标准的要求又有什么途径?一般认为,产品标准指标发生变化,必须应有相应的检测或分析方法,这是标准实施的关键。一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变化是,新标准仅仅给出了年份、品种和产地的定义。但是,新标准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检测或分析方法。 而那些不能检测的其他食品已从刚刚开始的混乱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标准的引导作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健全的行业管理加上企业自律,可以保证年份酒所标注的年份是葡萄采摘的年份,可以保证品种酒是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可以保证产地是用所标注产地的葡萄酿制的,同样可以保证两个80%和一个75%的比例。但是,企业如何检测或分析产品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的80%或75%,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查或市场检查如何判定被抽查或检查的产品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的80%或75%,以及葡萄的年份、产区、品种,目前还是检测技术上不能解决的问题。新国标修订之初,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分会就开始酝酿《良好生产规范》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该标准已列入2006年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目前已开始制定。 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分会透露,目前,我国四大品牌张裕、长城、王朝、威龙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1.49%,产量前10位企业的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71%。生产区域分布在26个省、市、自治区,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天津、吉林、新疆、北京、河南、甘肃、宁夏、云南10个省、市、自治区,这10个地区的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3.76%。我国目前还有很多工艺技术比较落后的小企业,很多企业并没有在适于酿造使用的葡萄的主产区。尽管近年来很多大的生产企业在基地建设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有些产区还没有确立主导品种,这在客观上也为品种酒的监管增加了难度。产地是指酿酒所用的葡萄出自某一特定地区,这个地区的地理位置、土壤、气候首先要适合于种植酿酒葡萄,而且种出的葡萄品质有地区特点,其品种和品质能够有别于其他产区种植的葡萄。 多年来,的年份标注虚假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厂商过分夸大年份酒的价值,想标多少年就标多少年,有的产品上标注的年份甚至这家企业还没有建厂生产。业内一直有着"七分产地,三分工艺"的说法,但产地原料的来源却一直鱼龙混杂,一些在产地说明上语焉不详,无论是葡萄产地还是非产地,生产厂家都遍地开花。相对而言,年份酒和产地酒虚假标注的情况多些,而品种酒虚假标注的情况少些。虚假标注的主要原因是,新标准发布前,企业执行的是1994年的标准。1994年的标准没有引入年份酒、品种酒、产地酒这些术语,不同企业对年份酒、品种酒、产地酒有不同的理解。 一般而言,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企业可以按照各自的理解去标注,至于比较知名的品牌,很清楚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标注的国际惯例,实际标注时与国际惯例相去甚远,则属于诚信问题。有人认为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不可检测,也就不能实施,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食品领域有标准、有指标而实际上不能检测的例子并不仅仅是的年份酒、产地酒和品种酒。 中国行业的国际化之路依然漫长。新国标实施后,还需要技术支持、政府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认识的提高等综合因素的相互配合,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国标中相关术语 除年份酒、产地酒和品种酒外,新国标按含糖量将分为干、半干、半甜和甜;按二氧化碳含量将分为平静和起泡(包括高泡和低泡)。新标准还将特种纳入规范之列。特种是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制而成的,包括利口、葡萄汽酒、冰、贵腐、产膜、加香、低醇、脱醇和山9种。 干: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每升4.0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0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9.0克的;半干:含糖大于干,最高为每升12.0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0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18.0克的。半甜:含糖大于半干,最高为每升45.0克的。甜:含糖大于每升45.0克的。 平静: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兆帕的。起泡: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兆帕的。高泡: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等于或大于0.35兆帕 (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兆帕)的起泡。低泡:在20℃时,二氧化碳 (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在0.05兆帕到0.34兆帕的起泡。 《》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