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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国家标准委员会承认有误 巴氏奶不得含有还原奶

  • 发表时间:2005/02/17
  • 来源:中包网

    近日结束的由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国内各奶业巨头参加的“禁鲜令”征求意见会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承认,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有误,其中一条应改成“巴氏奶”不得含有“还原奶”。
               
    据了解,目前,我国液体乳制品有3个国家标准,即GB2746-1990《》、《》和《》,这3个标准中都明确规定,和可用生鲜牛乳作原料,不能用复原乳作原料,而不能用复原乳。但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却规定巴氏奶也可以含有复原奶,即还原奶。此规定一露面即引起中国奶业阵营的一片哗然,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王怀宝坚称,此举是一种倒退,它将令到中国无鲜奶可寻。在昨天召开的征求意见会上,据一位与会代表向本报记者回忆称,国家标准委的一位负责人已承认,《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的此条规定是不对的,主要是因为电脑输入错误导致,并承诺会改过来。

    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日前说:“此会议的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是一种进步,但还没有到达终点。”据了解,目前关于“禁鲜令”的实施仍然存在三种巨大的分歧,以蒙牛为代表的企业认为,如果可以在奶品包装上加“鲜”字,那么无论是常温奶企业还是巴氏奶企业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第二种意见则是国家农业部认为巴氏奶企业可以独自加“鲜”字标识。第三种意见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的,即大家都不应加“鲜”字,但可以在标签上注明原料到底取自还原奶还是纯鲜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