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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行建筑节能新标准

  • 发表时间:2008/03/27
  • 来源:中国建设报

  从今年开始,重庆市主城区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由过去的节能50%提高至65%,其他区县所有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

  重庆市建委总工程师吴波介绍,执行建筑节能65%的标准,即在冬天不低于18摄氏度、夏天不高于26摄氏度的“舒适度”标准中,可以少消耗65%的能量。主城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凡没有达到65%建筑节能标准的,将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在验收时,没有达到当初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则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并将处以巨额罚款。

  据悉,重庆市将对验收达到节能65%技术要求的,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淡水源热泵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并确有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