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59028855号通知,函复台北市商业同业公会关于杏仁、桃仁的卫生检验如下:产品如果为甜杏仁(干扁桃的种子),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其管理规定,如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等相关,可进入台湾地区“卫福部”网站的法令规章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