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家电行业国家标准现状
- 发表时间:2005/04/21
- 来源:中国标准出版社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拥有最大的市场,家用电器行业已成为世界家用电器制造基地,标准化工作为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众所周知,标准是生产和贸易的基础,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又是经济运行的基石。入世为中国家用电器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家用电器标准新体系,没有高水平的标准,就不会有高质量的产品,而对高新技术标准的竞争,实质上是未来产品和国家利益的竞争。国际贸易中很大一部分商品的质量是通过技术标准来体现的。在贸易的基本条件中,首先要落实的问题就是要明确产品符合的质量标准是什么。因此标准可以称为贸易双方的一种联络因素,为贸易提供了背景与语言,是国际贸易的基本要素。 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大量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家用电器标准不仅为企业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极具竞争力的设计依据,而且,通过积极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为企业的出口提供了绿色通道。目前,家电标委会的采标率达到80%以上,远远高于全国43%的采标率水平。另外,标准也为检测和认证机构提供了检测和认证(如CCC认证)依据。同时,也为政府部门规范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国外一方面积极在我国投资建厂,把产品打入我国,另一方面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我国家用电器产品的出口。这些技术壁垒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和能效方面。2003年2月13日欧盟公布《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和《限制某些有害物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指令》(ROHS指令),世界上许多国家相继都实施了废旧家电的有关立法,使得国内相关家电出口产品面对极大的环境保护压力。我国的家用电器在经过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后,有大量的家庭开始对家电产品进行更新换代。2003年,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个人电脑5种电器的报废量大大超过2000万台。2004年,有关专家称,我国将迎来家电报废高峰期。如此大量的废旧家电目前在我国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是经过清洗、修理和重新组装后,再转卖出去,这样就必然会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二是用燃料或化学药剂提取有用金属后丢弃。分解处理电器时产生的大量废气、废水、废渣等严重污染环境,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的“杀手”。我国政府非常关心废旧电器的回收处理,发改委正在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回收体系和示范工程,逐步推广。中国家电研究院及时地介入到废日电器回收利用的政策法规制定中,正在组织制定《限制有害物质在家用电器的使用》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等国家标准。 从2003年,我国家电行业开始日益重视能效标准和标识。能源是经济的命脉,没有能源的供应,就不会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能问题已是关系到国家安全、人类生存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大问题。能效标准是对用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进行规范,实现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是国家开展节约资源、加强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十分重视能效标准化工作,很早就成立了专门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节能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近年来我国能源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家电中空调器耗电量占所有家电耗电量的80%,夏季占城市总耗电量的30%~40%。针对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批准发布了 GB 12021.3—2004《》,200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标准在行业内影响较大,导致了基于能耗的新一轮产品竞争。另外还及时修订并发布了 GB 12021.2—2003《》和GB 12021.4—200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近两年,家电行业制定并修订了大量的国家标准。从2003年初到2004年底,家电行业已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有42项,分别是: GB 4706.2—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另外,重要的家电安全基础标准GB 4706.1正在积极修订过程中,此标准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异较大,许多专家认为应研究温湿度及高原气候对电器安全的影响,但此研究项目所需经费较多,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也造成此标准目前还没最终定稿,相信此标准批准发布后,将会带动家电安全系列强制性标准的又一轮换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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