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钻机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 发表时间:2005/03/31
- 来源: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落实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四届三次年会关于加快开展石油钻机标准体系研究及核心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决议要求,标委会秘书处于2005年3月1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石油钻机标准体系研究》第二次工作会议。来自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物资装备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和设备协会、中国长城钻井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大庆油田、辽河油田、机械制造厂、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共36人参加会议。标委会主任委员史习盐,副主任委员杨果、何继强、赵志明,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及工作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标委会张振军秘书长主持。工作组副组长范亚民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专家就钻机标准体系的层次划分与核心标准的确定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对钻机标准的发展趋势,编制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会议达成了共识,一致同意钻机标准体系分成9个门类,并确定了12个核心标准。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充分肯定了工作组前一段时间的工作。会议认为钻机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学科和相关专业,关系到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和钻机行业走新兴工业化的道路的发展战略,会议要求工作组应进一步听取三大石油公司各企业意见,并到油田和海洋石油进行现场调研。钻机标准体系研究应包括陆海钻机,应补充 “海洋钻机”的内容。核心标准制定应为用户考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钻机生产和使用规范。标准体系不仅是现有标准的归纳,应结合石油装备“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内外钻机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提出应制定新标准项目,列入体系明细表中。 二、会议讨论确定了《石油钻机标准体系》应划分的9个门类,分别为:1、钻机和修井机总体综合,2、钻、修井设备3、井架和底座,4、提升系统,5、钻井泵及管汇,6、固井系统,7、钻机辅助设备,8、井控系统9、钻井用动力和控制系统。 三、会议研究确定了钻机标准体系中应制修订12个核心标准(详见附件1),并明确了优先制定的5个标准项目:1、石油钻机和修井机技术规范,2、石油钻机和修井机出厂验收规范,3、石油钻机和修井机基本配置,4、石油钻井用固控设备规范,5、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由秘书处组织落实标准制修订计划,各承担起草单位应尽快落实好人员,组织参与单位组成起草工作组,保质保量的完成核心标准起草工作。到2006年3月,标委会应完成5个核心标准报批, 四、会议认为标准体系研究和核心标准的制定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该项工作将对加快我国钻机标准与国际接轨,全面提升钻机技术水平,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是石油行业上游共同的任务。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积极支持该项工作,分别立项,落实标准体系研究起草工作,提出各公司的需求和技术要求。由于本课题较大,经费不足,会议要求除中石油已申请经费外,中石化和中海油各落实研究经费20万元用于课题研究和核心标准制修订,以确保该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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