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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枪标准出台 “5米穿纸”玩具枪禁用

  • 发表时间:2008/03/01
  • 来源:竞报

警方查获的仿真枪与真枪在一起(画圈的为仿真枪)。新华社记者刘潺 摄

  竞报讯: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能在5到7米距离内打穿一张纸, 具有制式枪支结构的玩具枪属于仿真枪,将被警方查禁。26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仿真枪认定标准》正式出台。

  对仿真枪外形、颜色和尺寸有规定

  据介绍,《标准》中规范了玩具枪支制造厂家的标准,同时明确其认定、标准监管由公安机关负责。新的认定标准以枪的外形、颜色和尺寸以及杀伤力等各方面指标,来认定其是仿真枪还是真正意义上的玩具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禁止生产和销售仿真枪。因此,无论是仿真枪的卖方还是买方,都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都是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对象。

  国内仿真枪主要为两大类

  一类是外形仿真但不具备任何机构动作的仿真枪,如大多数塑料玩具枪、舞台剧用的道具枪等;另一类是外形、机构动作(击发功能)、性能都类似枪支的仿真枪,如BB弹枪。

  仿真枪认定标准共三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