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在宜召开的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交流会上获悉,我市发布了全国首个《导游行业劳动报酬保障性》(以下简称《》),导游与旅行社双方签订了全国旅游行业首个劳动报酬集体合同。 据了解,《》针对宜昌市部分旅游企业经营者对保障导游劳动报酬认识不足、部分导游执业不规范、部分导游权益保障不到位等劳资双方关切的问题,重点解决导游基本工资、带团补助、社会保障等报酬;《》充分体现保障性原则,而非指导性原则,提出了“上浮不限、下浮有度”考量,保障性实行一年一协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