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稿意见的函
物标委字 [2005] 10号
- 发表时间:2005/12/20
-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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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协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各位专家、全国物流标委会委员: 《》国家标准()发布以来,在我国物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适应物流技术和物流实践的新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国物流业发展的需要,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与支持,确定由我标委会组织课题组对该标准进行修订。课题组经过近一年的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编制修订并多次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现已形成第三稿,即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国家标准修订第三稿(征求意见稿)寄发给你们,请认真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请于2006年1月20日前反馈给课题组。 感谢您对本项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支持! 联系电话:010—68392236 010—68392275 联系人:牟惟仲 吴 明 付晓瑢 E-MAIL: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编:100834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转课题组 注:由于《》国家标准修订第三稿(征求意见稿)篇幅较长,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将分三部分发布。 第一部分:《编制说明》、《前言》,正文的1范围、2引用标准、3物流基础术语; 第二部分:正文的4物流作业服务术语、5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6物流信息术语; 第三部分:正文的7物流管理术语、8国际。 附件:征求意见:《》国家标准修订第三稿(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