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标准编制和编辑中若干问题初探
- 发表时间:2005/06/13
- 来源:《电力标准化与计量》
【摘要】行业标准对于电力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编辑的角度,通过多个出现在实际标准报批稿和已出版标准中的错误示例,总结了标准编制和编辑中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电力行业标准 采用标准 技术错误 翻译错误 术语错误 1 引言 众所周知,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电力行业标准往往技术性较强,涉及的知识也相对更新较快,这对电力行业从事标准编写的技术人员和从事标准编辑的编辑人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电力工业也是一个基础性产业,电力生产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如果电力行业标准存在问题,轻则会引起歧义、争端,影响生产,重则造成浪费、形成安全隐患,甚至可能造成事故和人身伤亡。因此电力行业标准质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一本标准的诞生过程是一项多人多环节组成的系统工程,各环节当然会消除一些前面环节遗留下来的错误,但是也难免会遗漏一些问题,甚至导入新的问题。笔者在多年的编辑工作中,编辑过多种电力标准报批稿和电力标准的汇编图书,其间遇到过各种问题。本文尝试对标准中常见错误及其可能的产生原因进行初步的总结,希望有助于标准的起草、编制和评审,同时提高编辑对错误的敏感程度,从而对整体上提高标准的质量能有所裨益。 2 技术方面的问题 标准中也会出现技术问题吗?回答是肯定的。 诚然,标准是行业实践中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广大行业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集体智慧结晶。目前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整体上而言是非常专业和出色的,到送审乃至报批阶段的标准稿,其中的技术内容都经过实践验证,在起草过程中有众多行业专家审慎讨论和推敲,然后又经过各级审查者的认真审查,应该说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千万不要因此而产生麻痹思想,在审查和编辑过程中对技术内容疏于核对,轻易放过。 笔者就曾经在工作中遇到过此类问题。在一本标准汇编图书中,包含了一个电力系统重要技术标准,其附录中有一个多轮次的整定计算算例,用来支持该标准正文中的一条技术要求。其实这个整定计算是电力系统中的一个经典计算,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技术人员都应该非常熟悉。虽然该书只是对已经出版的标准进行汇编,但笔者还是在编辑加工中进行了彻底的审稿。经过核对该算例发现,其中某一轮次中的数据引用出错,由于整个计算中都是下一轮使用上一轮中算出的结果继续计算,这一错误导致了其后轮次的全部错误。所幸,算例的最终错误结果也处于临界值,并没有直接与最后的结论冲突。 此外,笔者在对另一个实行多年的标准进行重印审查时,发现某个核心公式虽然从量纲分析并无问题,但各物理量的分子分母位置、下标等等都已经产生错乱,物理意义不知所云。重印并没有实施,笔者高兴地得知,该标准的新版本已经在编制过程中,并很快得以出版。 分析该错误的原因,很可能是某个中期或者后期环节中,公式的排版出现了问题。原则上说,具备电力系统专业背景的人,如果稍加思考分析,就应该能够发现这一错误。遗憾的是,其后的各个审编校环节,都抱着“已经是千锤百炼、肯定不会有问题”的想法,最终放“虎”归山。 3 语言方面的问题 3.1 翻译中存在的文字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为大趋势。反映在当前标准化工作中,就是采用国际标准(以下简称采标)的情况越来越多。现阶段在实际采标过程中,比较多的是以原国际标准翻译文本为基础,进行相应标准的起草和编制。这一现象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3.2 术语的使用 3.2.1 外来术语的使用原则 “缩略语的使用要慎重,只有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才使用。” “如果标准中未给出缩略语一览表,则第一次使用某个缩略语时,应在该缩略语后给出其完整的词或者词组,并加上圆括号。” “只有在标准中随后多次使用某缩略语时,才应规定该缩略语。”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标准推荐使用术语的中文名称形式。但是,在英文技术文献中,大量使用术语的英文缩略语形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像电力系统中的FACTS(灵活交流输电系统)。DCS(分布式控制系统)、SCADA(监视控制与数据采集)等等,都已经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术语,中文名称反而变得非常罕见了。 在编辑实践中,笔者发现标准报批稿甚至已经出版的标准中,外来术语尤其是有缩略词形式的外来术语的使用非常混乱。比较常见的错误包括: 1)具体形式选择不当 比如某报批搞中的第一页出现了“电力系统运行机构(如美国的ISO)……”字样,翻看附录中的缩略词表,才发现这里的ISO指的是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即独立系统运行机构。由于本页中有标准引用文件,多次出现了表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从而引起了混淆。显然,此处的ISO采用中文全称比较合理,符合GB/T 1-2000中的上述规定。 而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许多术语会大量出现,缩略词形式有清晰、突出、缩短长句的优点,宜于采用。 2)多种术语形式混用 由于大量缩略词无法回避,以上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标准的严肃性。针对于此,笔者以既有标准为指导,根据实践,总结出以下外来术语使用原则: 推荐采用中文全称。但是在尚无国家规定。不引起混淆、中文名称较长且已经约定俗成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缩略语。少数情况下可以由于约定俗成等原因使用中文简称; 有多种形式的术语,如果标准中没有缩略语附件或者术语和定义部分,应该在第一次出现时,通过括号给出其他形式。具体形式为“选用的统一形式(其他形式1,其他形式2……)”; 在术语和定义中,应该加入缩略语形式的说明。形式为:中文术语左起空两个字起排,其后空一个字接排对应英文词,其后空一个字接排对应英文缩略词; 3.2.2 相关专业术语的使用 l)没有采用已有国家规定的术语 关于信息技术专业术语,就笔者所知,计算机方面尚无国家标准颁布。但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审定委员会曾经于1994年和2001年颁布过《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包含9000多词条。电子、通信方面的名词术语标准则是现成的。但是,由于推广和普及得还不够,大众媒体乃至许多科技文献,都贯彻得很不够。电力行业标准中最常被误用的术语列举如下: Internet,标准规定当首字大写时,译为因特网,是一个专有名词。首字母小写时,则译为互联网,泛指各种互联而成的网络。 WWW,译为万维网。笔者经常看到标准稿中还是采用WWW格式,这是不妥的。既然已经有紧凑合理的中文名称,何必还使用拗口的缩略词形式呢? 2)不同学科同一术语的翻译问题 技术的发展已经逐渐地打破了学科的界限,我们开始面;临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术语之间的冲突,在行业标准中多学科的术语也开始大量出现。同一英文单词,有可能在不同学科中意义相同但是中文术语采用不同译法,也有可能意义不同,译法也不同。 3)术语的语法形式问题 中英文最明显的区别之一,是词汇形式的变与不变。英文的可数名词都有复数形式,但是作为术语列出时,仍然采用复数就不合适了。目前的许多标准在缩略词和术语部分都出现了有的术语采用单数,有的采用复数的问题。另外,非采标标准封面上由于要求标题有对应英文,单复数问题也非常严重,笔者随便抽查了几种新出标准,出现此类问题的概率非常高。主要是标题中可数名词既无冠词,又不使用临行数。比如“distribution lien carrier system”中的system等等。 3.2.3 相关专业的量和单位问题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采标标准编制和编辑的难度在语言方面甚至大于自编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中期和后期的环节,相关人员一般都没有原文参考,这给消除错误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如果单看中文就能发现这么多问题的话,对照原文逐句审校,将更有助于提高标准本身的质量。因此,笔者建议报批稿在整个过程中与原文一起传递。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 1.l-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