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负责人就《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答记者问
- 发表时间:2004/08/28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根据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的趋势,借鉴发达国家对零售业态划分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对零售业态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新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已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负责人就有关具体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首先,新标准的出台是适应当前零售业发展的新趋势。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迈进,人们的消费需求、消费结构和购物习惯发生了质的变化,客观上要求零售业进一步细分市场,创新营销方式。 其次,新标准的出台是适应零售业对外开放的需求。近几年新型零售业态不断进入国内市场,借鉴国外零售业的先进经验,及时对零售业进行划分,将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市场体系。 第三,新标准的出台是政府科学引导零售业投资的需要。由于开发商和零售商对新型业态条件和特点了解和把握不足,部分地区出现了重复商业投资,盲目建设现象,不利于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问: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问: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的特点是什么? 二是新型业态在新标准中占了较大的比例。在原有业态的基础上,注重了新型业态的分类和定位,尤其是结合电子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入世的承诺,对五种无店铺零售业态进行了界定和划分,拓展了零售业的发展空间。 三是为鼓励业态创新,引导百货店向专业化、时尚化、个性化方向演化,在量化基础上,对购物中心进行了细化,分为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和城郊购物中心。 问:实施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的意义是什么? 其次,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将积极引导社会理性投资,差别经营。商业地产商通过对各类零售业态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条件的把握,减少盲目重复投资,避免资源浪费;零售商通过掌握各类业态的经营规律,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经营,防止无序竞争。 此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为零售业的统计分析和零售业的分类指导提供了技术条件。 问:如何贯彻实施零售业态新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用新标准引导和规范商业投资方向。要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用新标准指导商业领域的投资和经营。通过新标准的贯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动态跟踪零售业态发展状况,分析预测各种零售业态的发展趋势,制定鼓励和限制的业态发展目录,引导商业企业投资,从宏观上调控商业网点布局及业态结构的平衡,促进多业态共同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