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2003版G 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体会
- 发表时间:2005/06/13
- 来源:《电力标准化与计量》
【摘要】 C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是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依据。本文通过对新旧标准的比较,阐述了新标准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指出了新标准的一些不足之处。 【关键词】企业标准化 体系 GB/T 15496—1995系列国家标准(GB/T 15496一1995《》、GB/T 15497—1995《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经过全面的修订,已于2003年10月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实施。新的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较95版的相比,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作了较大的改进,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新标准的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标准在95版的基础上增加了 GB/T 19273《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和改进》标准,由原来的三项标准变成了四项标准。新增的GB/T 19273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体系评价的条件、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同时还对评价、确认结果的处置以及持续改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标准全面系统地解决了如何检查和验证企业建立并实施的标准体系是否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存在哪些不足和缺陷?如何持续改进和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证了企业标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新标准明确了企业标准体系与其他有关管理体系的关系。新标准通过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其它有关管理体系纳入GB/T 15498《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有机地将企业标准体系与其它有关管理体系结合在一起,也就明确了企业标准体系与其它相关管理体系之间就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同时由于标准体系实际上又为其它管理体系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性的标准的支持,所以他们之间又是一种互相补充和互相支持的关系。企业分散的管理体系通过管理标准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协调统一的企业管理体系,解决了企业管理中可能出现的“两张皮”甚至“三张皮”的隐患。 然而新标准也存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例如GB/T 19273的评分细则不够合理,特别是加分项目的第三条。GB/T 15496的第6.1条规定:“企业应根据其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设置相适应的标准化机构和人员”。第6.l条对标准化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按照“企业设置专兼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企业标准化工作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的管理者统一管理”、“企业明确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企业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确定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的要求设置机构和人员,也就是说,“有最高管理者参加的标准化委员会作决策机构,并没有专职部门和专职的标准化人员”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必备的,列入加分项目(加25分)明显不合理。评分细则也还应进一步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另外,新标准的编写格式也有不规范处,特别是前言的编写,不符合GB/T 1.l-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把应该放在标准编制说明中的内容放在了前言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