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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 发表时间:2007/08/16
  • 来源:中国质量报

    从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届时,酒瓶上将出现诸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酒警示语。

    《通则》规定,在酒瓶包装上要贴有“警示语”或者“劝说语”,比如“不适合18岁以下儿童饮用”、“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标签上的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该产品,如有的酒厂有傍名牌现象,以“丑粮液”、“五娘液”混淆“五粮液”等,在介绍产品时打上“鲜”、“天然”等字眼,或者宣称“不加水的啤酒”。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

    据了解,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劝酒语已经被要求强制标示。